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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合理的发展方式
     
探索合理的发展方式

—— 简评胡必亮教授新作《非正式制度与中国农村发展》

托尼•赛奇[1]

方 译

本文发表于《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杂志2008年第5期

内容提要:由胡必亮教授撰写的新作《非正式制度与中国农村发展》研究了他精心挑选的中国五个村庄,向人们展示出传统怎样与现代结合,产生了有助于发展的非正式制度。这部著作值得那些对中国发展、农村发展以及非正式制度研究感兴趣的人仔细研读。

关键词:中国发展 农村发展 非正式制度

2002-2003年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上任后,中国国内政策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其中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更加注重改善那些迄今为止尚未在经济改革中受益的社会群体的生活状况。这体现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即仅仅依靠市场力量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相反,市场导向性政策的实施甚至可能产生新的利益受损群体,比如说造成国有企业部分职工下岗。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开始在城市、甚至在农村地区建立起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到了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废除了对农民征收不合理的税费,取消了农业税;实行了免费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战略下,这些政策措施在农村地区被有机地整合在一起。中央政府于2006年开始正式启动这项重大战略,将农村发展作为核心内容,并突出地强调了各种与之相配套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的重要性。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特别重视“服务型政府”这一理念。这一理念不仅源于中国共产党对实现社会公平的承诺,也源于一种基本认识,即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不仅依赖于健康状况和教育状况良好的人口,也依赖于农村整体购买力的不断提高。

这一新政不仅意味着传递给地方政府的信号发生了改变(即仅仅重视经济增长的数量已经不够了,必须同时考虑经济增长的质量问题),而且也意味着金融资源的再分配。然而,新的中央领导人引导政策转向扶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仅受到资金上的制约,同时也存在行政制约,因为这将导致大量资源从发达的沿海地区转移到内地,从已经富裕起来的人手中转移到尚未致富的人群手中。但长期以来的基本事实是:净资金不断地从最贫穷地区流向最富裕地区,从最穷的人手中流到最富的人手中,中国在世界上属于存在这种情形的极少数国家之一。

尽管中央政府的新政深得民心,但仍显不够。这种中央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发展方式,虽然可以为地方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持续稳定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但它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取得成功。从长远来看,从根本上讲,中央政府需要采取的发展方式是:既能增加社会财富,同时又不会恶化那些为之承担风险的社会群体的生存状况。这就要求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必须能够提供“非零形式”的增长(non-zero forms of growth),即这种政策不会对那些已经在经济上非常脆弱、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社会群体造成伤害。举国统一的解决方案很少能恰如其分地解决地方问题,甚至有时会使问题更加恶化。

胡必亮教授的文章给了我们崭新的启示,即中国农民在改革期间极富创新精神,而且这种创新经常是在没有中央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发生的。事实上,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没有地方政策对中央政府政策意图的改进,中国的改革将举步维艰,甚至可能失败。首先,是中国的农民在条件基本成熟时便开始逐步地放弃了集体公社制度,对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实行了彻底重组,从而在提高自身收入的同时,也为城市提供了质量更好、品种更丰富的食品供应。这为20世纪80年代初期改革的成功奠定了良好基础。其次,农民从自身条件出发创立和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在其高峰期吸纳了一亿三千万劳动力,从而实现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经营局面,并增加了农村人均纯收入。对此,邓小平曾评价说:乡镇企业从毫不起眼处起家,其发展超出了所有国家领导人的预期,异军突起。然而,整体看来,农民从改革中所得到的好处仍然是很有限的,不少农民的经济状况仍不容乐观。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伴随着进一步出口导向政策的实施,中央将发展重点转向了城市和沿海地区。这一战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新一届领导人不得不致力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消除这些负面影响的各项工作。

许多发展经验证明,地方层面提供了改善农民命运的最大空间。地方组织最有可能积极地响应各种小规模的革新,而当这些革新组合在一起时就可能具有全国性的意义。胡必亮教授的研究表明,正是在地方层面 — 这里指的是农村层面 — 改革最有可能自发地进行,且很少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毛泽东刚去世的那段时期让我们看到了市场规律是如何迅速恢复活力的就是一个明显的证明。一旦市场规则重返经济生活,整体的改革计划便准备就绪。农村改革开始后,由于对小规模企业投资的增加而使其迅速变得更加引人注目。

胡必亮教授还向我们展现了地方文化习俗的活力以及文化活动、实践对环境变化的极强适应力。当中国共产党在庆祝其三十年改革政策成功时,胡教授的研究从另一个方面揭示出了一个值得引起我们重视的现象,那就是非正式制度在地方发展中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他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阐明了发展的原因以及“信任”和“社会资本”这两个在相关文献中越来越流行的概念对中国农村发展的意义。他翔实的案例研究也充分展示了构建中国当代农村发展的方方面面。更重要的是,他帮助我们打破了中国整体发展过程中一切繁冗拖沓的陈规。内嵌于中国农村正式制度之中的是无数的非正式制度,这表明发展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制度安排。我们看到的是多样性而不是单一化。

胡教授对中国5个村庄多年的研究向我们展示了传统在农村发展中的作用,以及传统是如何与现代相结合进而产生出一系列有助于发展的非正式制度的。这5个村庄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它们的发展程度各不相同,从富庶的东南沿海到贫穷的大西北都有。他提出了“村庄信任”的概念来分析相对富庶的浙江省项东村标会的发展。秉承参与式研究的理念,胡教授甚至加入了当地的一个标会,成为其中的一员。另外,他通过多处运用“关系”一词发展出了“关系共同体”的概念。在此研究思路下,社会关系要比血缘关系更为重要。这也成为他深入理解山西省屯瓦村劳动力如何流动以及广东省乡镇企业如何发展的核心。

最后,胡教授回顾了湖北省福星村(原名段夹村)非常有意思的发展过程。福星公司以胡教授所称的“以厂带村”的方式接管了该村的组织管理,他将这种方式称为“村庄与公司整合(integrating village with company)”, 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以公司引领村庄发展。由一个强大的公司来组织村庄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已经很多了,福星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在福星村,公司控制了该村生活的各个方面,村里的党支部书记也是由公司委派的。公司拥有土地使用的最终决定权从而在事实上也掌握了村委会的权力。作为回报,公司帮助当地政府为本村村民提供社会福利并增加了本地干部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这是对中国农村治理来讲意义深远的巨大发展。当公司蓬勃发展时,很多村民(但不是全部)会从中受益,但如果公司开始衰落或甚至破产后又将如何呢?谁来对村组织负责?这些问题实际上很难回答,但它们对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对中国发展、农村发展以及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研究感兴趣的人都应该仔细地研读胡教授的这部著作。



[1] 作者简介:托尼•赛奇(Tony Saich),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教授、亚洲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江学者。译者:陈方,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

2008-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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